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1-10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学子崇尚科学、勇于挑战的精神,科学备战2021年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依据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相关通知精神,按照《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挑战杯”“创青春”“彩虹人生”竞赛参赛管理办法》(徐幼团〔2018〕4号),决定启动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校级选拔赛。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凡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生(包括见、实习学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选拔范围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选题可参考省第十六届“挑战杯”通知附件3)、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 小制作等。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集体作品参赛学生数最多不超过10人)。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参赛项目可配备指导教师,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数量不超过3人。

往届挑战杯获奖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 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 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 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工作安排

(一)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将规范按照国赛流程开展,采用“分类申报、评展结合、综合选拔”的申报和评审办法,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院系申报的项目进行公开选拔。

(二)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作品在申报时必须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层级简介、影响因子等可以代表论文水平的说明性文件;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在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篇幅在3000字以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需一同附上;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须提供调查报告或论文,论文篇幅在8000字左右,调查报告篇幅在15000字左右,如有照片、视频、问卷、图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一并附后。

2.此次选拔赛面向全校学生进行遴选,各学院要特别注重发挥教师科研平台作用,鼓励教师踊跃参与指导学生申报竞赛作品。要特别注重从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学校组建的科创团队、教研工作室、实验室等科技孵化平台中挖掘作品。各院系部在作品参赛学生配备上,要充分考虑现场答辩讲解、技术知识水平、个人形象气质等需求因素,合理调配参赛学生。

(三)日程安排

1.各院系部应在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参赛作品项目的选拔工作,依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规定完成对申报作品及作者的资格审查,组织教师对申报作品充分评估论证,择优推荐参加学校选拔赛。

2.各院系部应在2020年12月16日前将申报书、报告或论文及相关支撑材料、申报项目汇总表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zyzgqt@126.com。

3. 2020年12月下旬,完成校内选拔评奖,评出一、二、三等奖,对一等奖作品,进行重点打造,根据后期效果,确定推报省赛作品。

4.2021年1月至3月,聘请校内外专家对优秀作品予以评审指导,组织参赛团队对作品进一步修改完善。

5.2021年4月至5月,推报作品参加第十七届“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争取入围全国评审决赛。

6.2021年11月,组织入围国赛的作品参加全国决赛。

四、奖励办法

1.本次校内选拔赛获奖作品予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2.对在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国赛比赛中获奖的师生、组织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依据《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挑战杯”竞赛参赛工作的实施意见》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