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幼团〔2019〕3号
关于表彰二O一八年度共青团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2018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和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全面加强团的思想、组织和队伍建设,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学校跨越式发展,走进青年、了解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较好地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有力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五四”期间表彰2018年度“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和名额
十佳共青团员10名,十佳共青团干部10名,五四红旗团支部12个,关心支持奖12人,共青团建设有为奖10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若干。
二、评选表彰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关心支持奖、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表彰条件详见校团委编辑的《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青团员手册》。
2.凡不按时足额缴纳团费、连续两次不能完成团委布置任务、团员中有重大违纪现象的,将适当减少个人表彰名额,同时不得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3.十佳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团龄在一年以上。
4.十佳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团员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心系广大团员青年,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竭诚服务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4)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
5.共青团建设有为奖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必须是校、院系学生会成员、社团联合会成员(不含社团负责人)、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校广播站干部。
(2)工作积极负责,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影响,为学校共青团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3)学习踏实认真,成绩在良好以上。
(4)同等条件下,为学校重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三、评选表彰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进行申报,校团委采取申报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定。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差额评选的办法进行。团支部按照支部团员总数10%的比例推荐优秀团员,每支部推荐1名优秀团干,各院系团总支在各支部
上报的基础上,按照分配的表彰的名额,通过差额选举的方法推荐。1人不能同时被推荐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3.共青团建设有为奖的评选程序为先由各院系按照分配表推荐候选人,再由校团委统一组织推荐。共青团建设有为奖可以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兼报。
4.十佳团员、十佳团干不能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兼报。
5.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院系团总支),其班主任(辅导员)获得“关心支持奖”。
四、几点要求
1.各院系团总支接通知后,尽快向单位党组织汇报,在党组织的指导支持下,严格按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不得随意指定。
2.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需附1000字左右的典型材料。
3.各类申报材料须分类填写团委统一制作的Excel表格,并于4月1日前以“XX学院(系)2018年度五四表彰材料”为题将电子稿发送至姜亭宇老师处。逾期视为弃权。
共青团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